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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生药房网站是由同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创建的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网站。下列协议适用于同生药房网站的用户,若您使用同生药房网站提供的服务,您必须同意此协议。 一、定义 1.1 供给方:同生药房网站为客户提供用药咨询、商品销售服务。 1.2 用户:指有专业医药咨询需求的或有购买商品需求和意向的使用者。 1.3 本站:指由同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并运营的同生药房网站。 1.4 购买商品:重庆地区可以支持“货到付款”业务,其他地区是以“款到发货”的方式销售商品。除物流误投、错投,商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外包装严重损毁致使不能服用、有效期问题等)的,请于验收货物时提出退(换)货处理,其余情况一律不得退(换)货。 1.5 支付服务费:指单位客户在http://www.51yao.com.cn上发布宣传信息,向同生药房网站的所有消费者推广自己的商品或提升自身形象,所需支付的费用。 二、服务方式 2.1 商品的归属 2.1.1本站所提供的相关实物商品所有权均属同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1.2 本站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服务,均属于同生药房网站,同时负责保证在本站发布相关信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2 商品的取得 2.2.1 客户可以在浏览同生药房网站后选购自己需要的商品,并按网站上所标示的方法购买商品。 2.2.2 客户若需要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可直接与客服部取得联系,咨询相关政策服务。 三、用户权利和义务 3.1 用户有权利拥有自己在同生药房的用户名及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陆同生药房。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同生药房用户名。 3.2 用户有权根据本服务协议的规定以及同生药房发布的相关规则,参加同生药房的有关活动以及有权享受同生药房提供的有关服务。 3.3 用户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同生药房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用户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同生药房进行注册或认证。 3.4 用户不应在同生药房平台上恶意攻击同生药房已登载的商品厂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打击同生药房的信誉。 3.5 用户在同生药房不得发布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 3.6 用户承诺自己在使用同生药房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同生药房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3.7 用户同意,不对同生药房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同生药房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同生药房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四、同生药房的权利和义务 4.1 同生药房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4.2 用户在注册和使用同生药房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及反映的情况,同生药房应及时作出回复。 4.3 对于用户在同生药房上的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同生药房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同生药房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用户账号、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须征得用户的同意。 4.4 用户因在同生药房上发生购货交易而产生诉讼的,用户通过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同生药房提供相关数据,同生药房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4.5 同生药房有权对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并作出相应处理。 4.6 许可使用权。用户以此授予同生药房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同生药房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公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五、有限担保责任 5.1 质量担保 同生药房是以同生药房有限公司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网站,所有商品均来自于同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同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GSP认证的专业医药零售连锁企业。所售出药品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交易药品的真实性和质量负全责。 由于网络是开放性的,本站尽可能做到保证网络的安全性,如因网络的安全问题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则由同生药房负责。但对于因不可抗力(如电信部门技术调整、自然灾害、战争等)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负责,同生药房将尽力协助用户减少损失。 5.2 服务担保 客户付款成功后,可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本站,本站在验证付款的真实性后,本站向用户发送付款成功通知(以电话、手机、传真、电邮、QQ等方式),本站于确认收款后向订货方发货。 例外:当用户提供的电子邮箱发生错误而导致退信、用户提供的联系方式发生错误、用户恶意欺骗及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无法及时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则不受本条款限制。 本站所有产品都是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配送,如产品在配送过程中因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产品未送达或无法正常使用,则由第三方配送公司承担所有责任。同生药房将协助用户维护用户的利益。 六、免责声明 6.1 本站所提供的所有商品(包括药品、保健品等),由于均有一定的商品特殊性,因此任何客户不得将本站所提供的商品倒卖或用于不正当的用途,一经发现,立即交有关政府部门处理。 6.2 网上药品交易服务一旦购买行为成立,除本站责任外(如产品质量问题)一律不得撤销。 6.3 请用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否则后果自负。 6.4 如有上述6.1所述,造成任何危害与本站无关,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法律适用 8.1 用户如不同意本协议,请不要支付任何费用。成功支付相关服务费的用户,将被视为同意本协议。 8.2 本协议适用且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协议未列举之款项,均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要求。本条不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的法律效力。 8.3 另外提醒用户,本《协议》之规定有时可能会更改,同生药房将提前十天在网站的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敬请定期查询。如果本协议有实质性的修改,我们将在同生药房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上放置醒目的标题来通知用户。用户如继续使用本协议涉及的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使用本协议涉及的服务。 8.4本协议最终修订日期: 200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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